1、黄环函202241号关于黄山精沃轴承有限公司年产3亿套特微型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黄山精沃轴承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年产3亿套特微型轴承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和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黄山精沃轴承有限公司年产3亿套特微型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悉。 经在黄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九、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9日抄送: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9日印发-7-。
2、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本项目拟在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战新园区建设(118度15分19.854秒,29度47分34.207秒),项目总占地面积20813.27m2,总建筑面积23842.24m2,总投资15000万元,过五年方才建设的,应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国家或地方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执行新要求或新标准。 七、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八、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
3、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主要新建3栋车间、1栋研发楼,设置车床、磨床、超精机、清洗机、压铆机、注脂压盖机、热处理电阻炉、自动音检机、外观检测涂油机、冷却塔、空压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公用、辅助、储运等设施,年产3亿套特微型轴承。 二、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设、运行和维护各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超。
4、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 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
5、详解中的推荐的标准值。 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应收集处理,淬火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防锈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6.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求将应急物资配置到位;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
6、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间选择低噪声的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扰民,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限值;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四周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7、附录 A 表 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使用的水基清洗剂和热清洗剂应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防锈油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 建设期间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严密覆盖、密闭运输等方式,对施工场18597-2001)的要求,储存于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8、地开挖等施工机械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抑尘和实行围挡封闭,在施工中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防止扬尘污染,保障施工场地周边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表2中的二级标准。 2.落实地表水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对含油金属屑、废磨削液、废清洗溶液、废液压油、废防锈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淬火油、淬火沉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9、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应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地块实施雨污分流,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25t/d污水处理站隔油、混凝沉淀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间接冷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 4.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施工期做好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严格执行“一旦产生,立即清运,不得随意堆放”;运营期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
10、却废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黄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横江。 3.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和其它区域的一般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和建设用地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