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环建函20236号关于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资源化处理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单位报来的黄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资源化处理基地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和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编制的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资源化处理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实施过程中应依法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取得了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工。 十一、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 8 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8 日印发-7-。
2、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悉。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黄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资源化处理基地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黄自然资函202367号),同意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 黄山市发展改革委出具黄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黄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资源化处理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黄发改行审202310号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应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执行新标准。 八、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九、该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 十、项目。
3、,同意项目实施。 项目经专家技术函审,并在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众无异议。 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本项目拟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紫阜村(屯溪区餐厨垃圾生态处理示范基地北侧)(118 度 20 分 15.161 秒,29 度 40 分 49.273 秒)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0123平方米,总投资14600万元,保护“三同时”制度。 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超过五年方。
4、其中环保投资770万元,主要建设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中心、日处理能力200吨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资源化处理基地(分拣中心)、2678平方米的新能源环卫车停车场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公用、辅助、储运等设施。 二、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地块内现存在环境敏感建筑,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完成拆迁安置。 厂界外100 m为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有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四、项目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各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
5、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标准。 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转运车间设置密闭式结构预案处置,包括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八)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九)施工期应按报告表要求及相关规定落实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管理。
6、和快速自动关闭卷帘门,卸料、压缩等产生的恶臭废气、粉尘通过在卸料、垃圾压缩、箱体存放及车间进出口等区域上方设置吸风口进行负压收集后通过“碱洗+生物过滤”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垃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AO池、MBR反应器、污泥浓缩池等产生恶臭废气通过池体、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在生产中要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件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事故隐患或地下水、土壤异常等环境危害事件,应立即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7、设施加盖密封经负压收集后经“碱洗+生物过滤”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转运站设置雾化喷头喷洒植物除臭剂进行生物除臭;项目转运车辆应做到密闭、无飘撒及跑冒滴漏,并合理规划路线和转运时间,避免对沿线居民产生影响。 颗粒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应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对周边地表的扰动及对植被的破坏,防止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防止松材线虫病和外来物种侵袭。 (七)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
8、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 (二)落实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地块实施雨污分流,垃圾压滤液、车辆和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废水、降尘除臭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停车场初期雨水等通过80t/d的废水处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确保项目区域的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东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符合2类标准。 (六。
9、理站经混凝沉淀+UASB厌氧系统+两级A/O+MBR+纳滤+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废水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色度、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等达到与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处理协议限值,pH、COD、BOD5、SS等污染物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经总排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四)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应落实报告表中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和其它区域的一般防渗措施,定期对地下水水质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类标准,建设用地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10、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生活垃圾中转站应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等要求建设。 依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并加强车间环境管理。 可回收垃圾经分拣后经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污泥委托黄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 对废机油、废油桶、分拣的有毒有害垃圾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配套专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配备专用储存容器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