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环建函20235号关于黄山市屯溪区水利局黄山市屯溪区横江徐村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黄山市屯溪区水利局:你单位报来的黄山市屯溪区横江徐村段治理工程行政许可申请书和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黄山市屯溪区横江徐村段治理工程环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23年3月3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日印发-5-。
2、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安徽省林业局出具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屯溪区横江徐村段治理工程在安徽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选址方案的复函(办湿函2022140号),黄山市屯溪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出具关于黄山市屯溪区横江徐村段治理工程占用生布新要求的,执行新标准和新要求。 八、该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并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法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取得了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工。 十、市生态。
3、态保护红线审查意见的函关于黄山市屯溪区横江徐村段治理工程不需办理用地预审的函,均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 该项目经专家技术函审,并在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众无异议。 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项目拟建于屯溪区奕棋镇、黎阳镇范建设进度和资金。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超过五年方才建设的,应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颁。
4、围内的横江屯溪段干流南侧河岸(起点:东经118度14分26.833秒,北纬29度44分43.692秒,终点:东经118度17分2.095秒,北纬29度43分20.621秒),项目全长5.8km,不新增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约58607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
5、86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约 39607.86m2、临时占地面积约19000m项目总投资3327.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3万元,主要建设河道堤防护岸工程2979m、防汛道路工程987m、拆除重建排水涵1座、对占川河口至复垦度,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对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设、运行和维护各。
6、区区域进行水生态修复工程、新建2座下河埠头、设置1处排水管。 二、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切实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采取移动式隔声屏障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限值。 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
7、项目所在区域涉及安徽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应注意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考虑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协调性和整体性,按照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要求建设,最大程度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降生的生活垃圾应妥善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统一焚烧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和午间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避免多台设。
8、低到最低。 项目应科学制定施工计划,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临时道路,在施工区、工程直接影响区要尽量减少对水体、地表的扰动及对植被的破坏,防止施工场地、临时工程等植被破坏造成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作。 本项目临时堆场,须用帆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挖填方必须做好土石方动态平衡,做好弃渣等的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固体废物“一旦产生,立即清运,不得随意堆放”要求,施工结束后,所有建筑垃圾和施工材料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 施工期产。
9、遵循“边施工、边恢复”原则,及时实施生态修复和落实生态恢复期的维护。 2.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强化施工管理,严禁向河道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项目建设、运行不得降低项目所在区域水体环境质量。 项目应施工场地、临时堆放场等采取围挡、遮盖,施工场地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抑尘,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防止扬尘污染。 4.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
10、设置围堰、拦截沟、沉淀池等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多余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入横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接入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运行不得降低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施工过程中土方、渣土运输必须采取覆盖、密闭运输方式。